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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四强化做好燃气领域长效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2-09-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针对省委督查室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题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金坛区全面开展行业自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明确长效监管机制,开展生产销售环节全覆盖的监督模式,并对气瓶充装检验安全监管工作作相应部署。同时,统一组织开展燃气具及配件的执法监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强化全覆盖检查。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全面现场检查和问题摸排,确保检查行动不留“死角”。重点检查燃气具及配件的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燃气具及其配件有无CCC认证标志,证书标志是否对应,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合格证等。同时对全区4家液化石油气站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不充装过期瓶、报废瓶、无条码瓶。

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群、现场培训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向社会发布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消费警示,引导燃气用户自觉抵制购买和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保证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主体意识。制定《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生产经营承诺书》《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生产经营自查自纠报告》,督促燃气具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与经营者签订《质量承诺书》,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者通过建立完善《自查自纠报告》,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对4家液化石油气站发放《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规范手册》,要求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生产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具、调压器结构不合格、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假冒伪劣、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69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89份,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经营单位117家,检查679台(件)燃气具及配件,发现相关违法行为11件,下架相关产品76台(件),立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9件。下一步,金坛区将继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强化现场检查和隐患闭环,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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