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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三个统一”助力乡村振兴政策推进实施

发布日期:2020-03-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3月25日,市审计局组织人员对乡村振兴审计项目开展整改回头看,分层级分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反馈全部到位。结果表明,乡村振兴审计促进被审计辖市(区)党委政府、农业及财政等主管部门全面整改查出问题,及时拨付财政专项资金7763万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32个,审计移送事项涉及16名责任人被依法依规处理。自乡村振兴审计项目实施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三个统一”原则,促进乡村振兴政策推进,审计实施成效明显。

一是统一组织实施。市审计局成立了“乡村振兴审计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按照区域分设了六个审计小组,项目实施统一在市局领导下开展。印发了“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明确了审计的目标、内容重点及方法。为确保各小组项目及时高效推进,市局统一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工作方案》,并要求所有审计小组必须统一集中进点、撤点。

二是统一问题定性及处理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问题处理的统一性,市审计局组织召开专题业务会议12次,要求各辖市区局分管领导、主审、业务骨干参加会议,对审计发现的阶段性问题、征求意见稿、正式报告、移送决定事项等问题逐一进行集中讨论,研究问题定性及处理意见。市局审计组对辖市区局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把关,对问题进行集中审理。针对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征求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建议。

三是统一进行审计跟踪整改。审计报告得到常州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辖市区和各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探索研究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与资金安排联动办法,有效推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市审计局持续跟踪整改效果,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时限及工作要求,压实各小组审计整改责任,规范资金拨付及使用行为,通过定期跟踪检查机制,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乡村振兴政策真正落地生根,真正惠及群众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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