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机构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通过收取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严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权益。请看一个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例。
案例回顾
某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宣称与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私募基金进行战略合作,同时,与多家央企和大型民企开展业务对接,通过债事咨询、调解,为企业和民间债务提供债事解决方案。但实际该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江苏、湖北、广东、河南、重庆等多地面向不特定人吸纳资金,承诺一定时间内返还收益,涉嫌非法集资。2019年12月,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已对该公司以涉嫌非法集资进行立案,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开展调查处理。
经营模式以100万债权、1年期为例:假如某人有一份100万元的债权,自己需事先拿出50%即50万元解债资金(现金)+10%的咨询费10万元现金+2000元报备费,共计60.2万元现金。交钱后,债事服务公司承诺将100万元债权金额+50万元解债资金以150万元“易物卡”积分分为12期等额返还债权人,债权人用“易物卡”积分在“全乐优品”App上购买产品、消费等。
提供“解债服务”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一、打着“债事咨询”“化解债务”旗号
所谓债事服务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二、承诺高额回报
宣扬低风险、高收益,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
三、大肆宣传造势
此类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
市处非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示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本案这类机构运作模式明显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请广大公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谨防个别机构“解债”诱惑。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向市处非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0519-85686657)或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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