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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常州市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听庭考核(观摩)活动

发布日期:2017-08-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落实省厅打造“名优律师工程”和《常州市关于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考核(观摩)庭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8月22日常州市司法局组织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律师事务所主任等6名法律援助名优律师专家库成员对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情况进行考核。

为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组织考核的同时还邀请了10多名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开庭。常州市检、法、司各部门非常重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局长林志敏及2名助理检察员、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法官及各辖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等参加了旁听。

考核组成员围绕承办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论辩技巧、临场应变、语言文字表达、庭审纪律等方面在现场进行百分制考核打分。庭审结束后,考核、观摩人员对章进律师的辩护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其发挥了名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示范效应,同时建议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不但律师所内通案,也要在市律协专业委员会通案,还提出通过组织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实习律师旁听名优律师办理重大案件开庭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以外的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律援助有关活动,提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等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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