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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政府采购政策再加力 精准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2-06-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帮扶中小企业发展,常州市财政局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协力护航稳住经济大盘。

发布新版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嵌入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推动预算单位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面扎实落实稳经济政策目标。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无特殊情况下,要求预算单位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提高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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