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深化法治常州建设
发布日期: 2022-05-17   字号:〖

  5月16日下午,市委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常州市立法工作,部署今后五年立法任务。市委书记陈金虎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常州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提高立法质量效率,为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盛蕾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陈金虎指出,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州市立法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常州实际、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立法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当前,常州正阔步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532”发展战略全面起势,奋进“万亿GDP之城”的号角已经吹响。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穿到立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地方立法各项工作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要立足“532”发展战略,紧扣“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推动解决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破除障碍、提供保障。要提高立法质量效率,确保每一件立法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陈金虎强调,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相适应,体现时代精神、富有常州特色、更加科学完备的法规规章体系。
  要聚焦改革发展重点领域,立务实之法。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水生态环境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乡村振兴、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立法。同时,积极发挥地方立法“试验田”作用,探索开展创制性立法。
  要聚焦民生改善重大事项,立有情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七有”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快教育、养老、就业、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立法,擦亮“六个常有”民生名片。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回应民需、体现民情。
  要聚焦法治建设重要环节,立管用之法。把立法工作放到法治常州建设中一体推进,让高水平法治成为常州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推进全民守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陈金虎强调,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坚持党委领导,市委要把领导地方立法放在重要位置,将地方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立法与全市中心工作同向而行、同心发力、同频共振。要建立健全地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重视立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为高质量立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要坚持人大主导,精心组织好五年立法规划的实施,科学安排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完善多元起草制度和专委会审查审议制度。要坚持政府依托,用好地方立法权,重视立法选题,强化草案起草,严格立法审查,加强立法协调,完善政府立法程序。要坚持各方参与,坚持开门立法,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
  盛蕾指出,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政府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全市改革发展的实践作为政府立法基础,自觉把政府立法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使有限的政府立法资源聚焦到推动中心工作、增进人民福祉上来。推进新时代政府立法工作,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政府立法项目一定要与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结合起来,立法内容一定要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立法形式一定要务实管用。要聚焦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开展立法;要针对实践中的迫切需要,果断启动政府立法;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举,控制权力滥用与保障权力有效行使并举,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经济社会秩序并举;要做好立法后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要不断完善支持人大立法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协同配合、工作保障。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白云萍要求,要凝聚做好立法工作的共识和合力,扎实做好立法规划的实施和保障,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市人大要把立法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科学谋划,重点推进,全力做好立法项目的调研、指导、审议、报批、监督等工作;辖市区人大也要积极参与立法,配合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开展执法检查,实现高质量立法、高效能监督。
  会议就《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编制情况作了说明。
  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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