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于10月1日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组成的“营改增”领导小组确定了“营改增”委托代征方案和模式,由国地税双方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具体为溧阳市金瑞税务师事务所或国税大厅代开国税发票时(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业务包括本次“营改增”的货运业、部分现代服务业以及其他原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代开票业务),常州市溧阳地税局委托溧阳市国税局代征相关地方税收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溧阳地税局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执行口径。10月9日上午8:30,金瑞事务所成功开出了“营改增”后的第一张交通运输业发票,一并代征了地税的相关税种,委托代征工作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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