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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媒体法治宣传情况问卷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主动适应“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形势,更有针对性地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常州市司法局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30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开展了“常州市新媒体法治宣传情况”网上问卷调查,现将调查报告汇总如下: 

一、在线调查主要结果 

1、您的性别? 

A、男(60.87%) 

B、女(39.13%) 

2、您的年龄? 

A、25岁以下(69.57%) 

B、26-55岁(28.26%) 

C、56岁以上(2.17%) 

3、您是智能手机用户吗? 

A、是(100%) 

B、不是(0.00%) 

4、您每天使用智能手机的时长大约为? 

A、1小时以内(6.52%) 

B、1-5小时(52.17%) 

C、5小时以上(41.3%) 

5、您主要使用智能手机用来做什么? 

A、社交(30.77%) 

B、影视(18.88%)  

C、网购(16.78%) 

D、新闻(23.08%)  

E、游戏(10.49%) 

6、您觉得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得如何? 

A、很熟悉(8.7%) 

B、一般了解(69.57%)  

C、不太熟悉(21.74%)  

7、您平时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法律知识? (可多选) 

A、电视、书籍、报纸(32.61%) 

B、网络(63.04%)  

C、社区橱窗(0.00%)  

D、法治宣传活动(4.35%) 

8、您认为哪些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好?(可多选) 

A、电视、网络、报刊媒体的宣传报道(36.96%) 

B、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39.13%) 

C、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0.00%) 

D、法治微电影大赛、法治书画摄影评比、法治文艺汇演等法治文化活动(17.39%) 

E、法治公园、广场等普法阵地载体(2.17%) 

F、普法志愿者开展的普法志愿服务活动(4.35%) 

9、您是否曾经使用智能手机查询、浏览法律类的信息? 

A、是(91.3%)  

B、否(8.7%) 

10、您关注的法治类的微信公众号或安装的法律类手机客户端(APP)有几个? 

A、1-3个(73.91%) 

B、4-5个(17.39%)  

C、6个以上(8.7%) 

11、您愿意使用智能手机来获取法律知识和法律帮助吗? 

A、愿意(95.65%) 

B、不愿意(2.17%) 

C、无所谓(2.17%) 

12、您最想了解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 (可多选) 

A、物业管理及买卖房屋、土地纠纷(23.91%) 

B、车辆及交通安全(13.04%) 

C、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10.87%) 

D、劳动及社会保障(19.57%) 

E、医疗纠纷(0.00%) 

F、婚姻家庭及遗产纠纷(0.00%) 

G、公司、合同、金融投资(19.57%) 

H、食药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0.00%) 

I、民事、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8.7%) 

J、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4.35%) 

K、其他(0.00%) 

13、您是否知道或者关注下载过“常州普法”“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

A、不知道(58.7%) 

B、知道,但没有下载(28.26)% 

C、已关注下载(13.04%) 

14、您认为“常州普法”“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对您获取法律知识有无帮助? 

A、有很大帮助(36.96%) 

B、有一定帮助(58.7%) 

C、没有帮助(4.35%) 

二、总结分析 

本次调查参与者中,男性占比60.87%,女性占比39.13%;参与者年龄主要集中在25-55岁,占比近97%,年龄趋于年轻化;参与者中智能手机普及率达100%,且93%的智能手机用户每天使用时间达1小时以上,其中41.3%的智能手机用户使用时间长达5小时以上;从参与者使用智能手机的用途来看,人数占比排在前两位的是浏览新闻、社交,人数占比均在50%以上,分别为23.08%、30.77%。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随着智能手机的日益普及,手机媒体等新媒体已成为广大市民群众获取信息及与外界联系的主要载体,且正在向市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渗透,这与新媒体法治宣传强调的时效性、渗透性、互动性等要求不谋而合。新媒体为法治宣传教育所提供的传播途径更加多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更加广阔。 

本次调查参与者中,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方面,69.57%的调查参与者表示“一般了解”,8.7%的调查参与者表示“很熟悉”,还有21.74%的调查参与者表示“不太熟悉”;从对法治宣传形式的喜好看,近一半的参与者认为借助媒体渠道进行法治宣传的形式比较好,其中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法治宣传形式最受欢迎,其次为电视、网络、报刊媒体的宣传报道形式。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在法治宣传工作的持续推进下,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逐步加大,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了解并愈加熟悉法律知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媒体平台的兴起,新时期的法治宣传工作形式也从原有的传统媒体宣传向新媒体、“互联网+”过渡,新媒体法治宣传以其时效性高、互动性强、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特点,可以让广大市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学习到法律知识,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本次调查参与者中,90%以上的调查参与者有过使用智能手机查询、浏览法律类信息的经历,近90%的调查参与者已关注法治类的微信公众号或已安装法律类手机客户端(APP),近95%的调查参与者表示愿意使用智能手机来获取法律知识和法律帮助。针对“常州普法”“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调查参与者中知道或关注下载过的占比41%,且95%的调查参与者认为“常州普法”“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对其获取法律知识“有很大帮助”或“有一定帮助”。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法治类微信公众号、法律类手机客户端(APP)受到广大市民群众关注使用,已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且市民群众最希望通过法治类微信公众号、法律类手机客户端学习掌握物业管理、土地纠纷、劳动社保、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市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可能会用到的法律常识。结合常州实际,常州市以新媒体新技术为依托,构建“互联网+”时代法治宣传新平台取得一定成效,“常州普法”“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在广大市民群众中的关注使用率较高,市民群众对其认可度也较高,新媒体法治宣传将大有可为。 

另外,本次调查参与者还对常州进一步改进完善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在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奖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常州市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还需不断改进完善、探索创新。 

三、对策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统计,常州市新媒体法治宣传在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完善的方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加速“微”信息传递,积极打造服务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强化需求导向,进一步转变法治宣传思维,创新法治宣传服务的内容形式。充分考虑公众的信息接受方式和习惯,紧密结合公众对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点,综合运用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在新法出台、热点事件等重要节点,及时编辑法律知识宣讲、权威发布、答疑解惑等内容信息进行推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实现法治与公众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二是丰富“微”传播内涵,积极打造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强化普法质效,通过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中的运用,促进法治宣传与文化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法治实践相结合,创作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法治公益广告、法治游戏等更多更具吸引力的新媒体法治宣传作品,发挥常州“新媒体普法联盟”等新媒体法治宣传传播平台作用,健全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粗放普法向精准普法转变。 

三是扩大“微”平台影响,积极打造互动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强化互动融合,加大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推广力度,扩大公众知晓度和普及率,进一步完善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在线法律服务、实时互动交流等功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出更多互动性更强的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活动,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强化新媒体法治宣传线上、线下互动融合,持续扩大互动型法治宣传受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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