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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有关问题的解答

发布日期:2010-09-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申请商转公贷款。
  2. 购买异地住房在本市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申请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住房,一般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长兴秀江南、龙城福第、香树湾花园、紫阳美地山庄这四个异地楼盘由于是我市公积金可贷房源,如果职工已经在我市商业银行办理了这几个楼盘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且只能选择先还后贷方式。这是因为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住房抵押涉及异地产权登记部门的相关规定,所以购买这四个楼盘的符合商转公贷款的职工仅能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先还后贷方式。
  3. 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方式的借款人为什么必须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方式不需借款人全部还清原商贷,只需提前还清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部分,转贷过程中基本不需自筹资金过渡。从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到还清商贷和重新设定抵押,必须连续操作、同步衔接。涉及商贷银行的内部合规要求限制,商转公贷款资金必须发放至商贷借款人帐户才能完成转贷,因此商转公贷款以贷冲贷方式的借款人必须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4. 商转公贷款条件中有关“申请人信用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条件是指什么?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中心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商贷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贷款最近24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出现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还款的,就不符合转贷条件,申请人不能办理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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