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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原常州市药品检验所荣获2013~2015年度 “常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在常州市文明委下发的《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镇(标兵)、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的决定》中,原常州市药品检验所榜上有名,被授予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单位1990年以来第14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在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常州市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原常州市药品检验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党员义工365”活动,持续深化“道德讲堂”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了单位文明形象。

    今年,根据常编〔2016〕14号文精神,原常州市药品检验所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从事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编制、设备进行整合,成立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将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以文明单位创建促工作效能提升,努力为推动我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强大技术保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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