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人事(组织人事)处,市各直属单位人事处:
现将《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扬“敬业专业、争先率先”人社精神,全面推进稳就业保就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速集聚人力资源,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人社工作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人社服务效能,打造严实人社、智慧人社、高效人社、法治人社、暖心人社,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助力全市“532”发展战略全面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强化政治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宣讲活动,聚力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持续深化“1+7”大党建工作格局,着力推动党务、业务、内务、服务“四务”高效融合。探索建立“党建+项目”工作机制,精准实施“服务‘532’发展战略人社党员在行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发力的先锋模范作用。统筹开展“党旗飘起来、身份亮出来、作用强起来”统一主题党日活动,坚持打造“特色支部”“书记工作室”“红色长廊”“党建联盟”等红色阵地,全面推行“线上”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不断集聚“阳光人社、服务先锋”党建品牌矩阵效应。
2.严肃作风纪律。更加严格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牢抓实自查自纠和各级专项检查。用好“局作风效能评价系统”,深化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发挥联动明察暗访合力优势,重点防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采取录制党风廉政微视频、开设“清风人社”廉政讲堂等警示教育形式,全面筑牢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思想防线。深化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动协作机制,用好用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开展“小切口”业务条线内部专项检查、廉政风险点动态式梳理排查和重要业务工作现场监督,持续营造向上向好的政治生态。坚持开展全系统全业务全技能练兵,深入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号召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奋力争创“标兵单位、标兵窗口、标兵个人”。不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成果,提质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优化输出更加精准高效的“一站式”人社公共服务。
3.锤炼干部队伍。将干部培训教育作为强化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教育培训新路径。努力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合理挖掘、开发、培养后备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加快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建立起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梯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系统性建设,把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二、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4.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贯彻《江苏省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实施方案》,打造高质量就业先行区。贯彻执行《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助力保企业稳就业。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修订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等相关文件,出台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促进老龄人口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形势的跟踪研判,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区的动态监测。联合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探索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拉动就业预测、就业影响评估”等机制,推动投资、产业政策聚力支持就业扩容提质。紧盯就业关键指标变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就业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需制定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的工作预案,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5.25万人,援助困难人员就业1.1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00个。扶持创业1.3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
5.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出台《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修订完善“常州市区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实施第四轮“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创业教育、培训、服务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创业成功率,全年新增大学生创业市场主体1.5万家,助推大学生创业工作提档升级。开展省、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0个。参加第五届“创响江苏”创业创新大赛,举办龙城大学生创业论坛、“创业常州”讲堂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化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培训8200人次。强化创业基地培育与管理,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基地建设,新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3家,创建市级以上创业基地7家。联合市财政、人行等部门及时调整完善我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平台功能,畅通人社部门精准认定人员身份、银行精准快速审核放贷、财政部门精准审核贴息的全业务线上经办渠道,保持“富民贷”工作持续、稳定、良性的发展势头。
6.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就业启航等计划,全年开发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4200个,组织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万个。扎实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95%以上。成立促进在常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常就业。进一步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精准认定、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机制,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并将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促进退捕渔民高质量转产就业的意见”精神,持续推进就业帮扶培训“暖心行动”,确保失业退捕渔民动态清零。健全对口劳务协作长效机制,实施“十四五”常州—安康劳务协作协议,吸引安康籍务工人员在常稳定就业。落实《关于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劳动力资源南北对接。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落实省劳务品牌评价标准,鼓励各辖市区推出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园区,新建不少于4个省级精品劳务品牌。
7.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出台新一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大力开展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智能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全市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64万人,全年职业技能培训取证7.2万人次以上。积极推进“百千万”培训工程,大力支持“532”发展战略涉及重点企业开展合格证书培训工作。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就业培训全过程监督,强化对签约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就业技能培训质量。
8.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持续实施人口集聚工程,加快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扶持政策,吸引各类人力资源来常就业创业,全年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90亿元。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动态监管平台功能,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和监管。大力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探索以产业园为主体打造全链条的人力资源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评价工作,评定市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1个,发展网络招聘、直播带岗等线上市场,打造新媒体时代的求职招聘新模式,探索开发人力资源数字产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全年培训人数不少于600人次。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深化人力资源精准对接机制,以服务企业用工提级行动为抓手,围绕“532”发展战略落地见效,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新竣工重点项目”等重点企业,实行常态化用工监测,开展“一对一”用工指导,搭建全方位供需平台,助力企业实现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三、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筑牢共同富裕兜底防线
9. 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根据省厅统一要求,深化落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退休“中人”待遇计发常态化运行。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配套政策和个人分账户余额处理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全供应链协同工伤预防项目,积极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加快构建工伤康复服务体系,探索先康复后鉴定的工作机制。按省厅统一部署,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实《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培训补贴等政策。
10.深化全民参保提质增效。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开发完成全民参保信息系统,打通与税务、公安、民政等数据定期比对通道,聚焦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推进精准扩面、规范征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有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给与补助。巩固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保帮扶成效,强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持续跟踪落实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实施工伤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指导督促辖市、区对部分工伤事故高发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贯彻落实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生和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继续推进危化品领域和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11.推动待遇水平合理提升。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持续推进我市城乡居保保障水平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完善待遇增长机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12.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效能。合理利用银行、商保机构、基层平台等资源力量,加快推进社保服务就近办。平稳落地劳动能力鉴定职能事项划转,试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下沉工作。鼓励武进区开展工伤保险社商合作探索。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社保业务经办培训,持续提升社保条线及合作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
13.强化社保内控制度建设。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内控建设提升年”活动,建立经办风险人员防、制度防、技术防、机构防、数据防、资金防综合工作体系,按要求积极参与省工伤医疗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全面运行稽核风控系统,开展数据稽核,筛查核实疑点数据。
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培育创新发展引擎
14.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全面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向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开放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绿色通道。贯彻落实新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突出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等。在取消职称申报对专业限制的基础上,落实各项破格条件,让基层一线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享受到政策倾斜的红利。
15.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大力推进“名城名校合作行,创新创业赢未来”活动,持续优化“1+8”人才引育品牌,不断提高引才成效,进一步打响常州知名度,擦亮城市名片,结合市“532”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各类人才向我市集聚,全年引进各类人才11万人。组织“龙城英才计划”项目引进,做好“龙城英才计划”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第19-21批申报备案工作,优先支持300个项目来常创新创业。持续完善人才荣誉制度,做好省“双创计划”、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首席专家等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热情。贯彻落实“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励”等政策,提升人才来常就业创业吸引力。加大领军人才企业扶持力度,开展“龙城英才计划”创业企业资助奖励活动,根据企业销售、纳税、引才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资助实施方案,鼓励领军人才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一大批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发挥我市三级博士后工作站体系优势,实现设站数量和博士后引进数量双提升,积极承办国家和省级的博士后活动,拓宽博士后招收渠道,举办专家和博士后服务我市行业和企业等活动,发挥博士后对我市产业升级、各行各业发展的作用。
16.提升高技能人才发展水平。深化技能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加强技能领军人才孵化,组织100名以上高级技师参加研修班。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成效,全年新招学徒2800人以上。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认真准备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第2届全国技能大赛和第6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集训、参赛工作。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继续组织好全市技能人才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新增高技能人才1.58万人以上。支持武进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能级提升。探索“园+校”融合模式,与高水平院校共建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加强技工院校规范管理。创新技工院校管理方式,全面启用全市技工院校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全市技工院校健康发展,全年完成招生1.2万人,稳步提高毕业生留常就业率。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行动。大力开展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省乡土人才示范大师工作室、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开展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申报,省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展演活动,支持乡土项目职业技能竞赛,支持乡土大师与技工院校合作办学、开设工作室站、开展学徒制培养等社会培训。
17.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等制度,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防范化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风险隐患。实行分类管理,指导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编制符合自身行业特点的人才目录和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单位人才引育机制。稳慎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高质量完成人事考试任务。
五、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8.提升劳动关系综合协调效能。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新北区、武进高新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在打造一批市级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和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室基础上,培育一批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省级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及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落实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信用监管和激励惩戒机制。完善电子劳动合同制度,发布外卖、网约车等行业用工协议范本,推动电子合同信息平台运用。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治理,规范中介机构用工行为。扩大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规模,引导社会机构主动为新注册小微企业提供劳动关系服务。
19.健全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绩效工资政策。开展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推进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深化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深入分析薪酬调查数据,及时公开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继续加大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力度,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分类精准开展专项集体协商,提升技能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和一线工人工资待遇。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适时开展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发布市属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20.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推动完善企业、园区和行业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培育选树15家以上省、市各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会同法院开展典型案例发布、“十佳裁决书”评选、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举办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大赛,提升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试点推进“智慧仲裁庭”建设,进一步深化裁审衔接,推动长三角、苏锡常一体化区域合作。
21.深入推进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压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开展“根治欠薪成效巩固提升年”行动,积极争创全省“不欠薪”城市,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等制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类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部门联动,严惩重处欠薪违法行为,发布年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对欠薪问题多发的辖市区组织专门督导。加快数字化转型,用好劳动关系运行监测平台,汇聚人社、住建等数据,及时监控和预警欠薪隐患。继续加强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加强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助力全市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强化劳动监察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不低于95%;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充分发挥劳动维权“法律服务工作站”效能;继续在乡镇(街道)推进劳动监察“和谐号”调解直通车第三批站点建设。依法快速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不低于9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结案率不低于99%。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委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超时加班、女职工权益保护、顶岗实习生权益保护、高温津贴等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分级分类培训和业务指导监督体系,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案卷评查。
六、强化统筹融合发展,提升人社服务效能
23.融入长三角人社一体化发展。强化就业状况监测和信息共享,联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服务和创业创新交流。按上级部署推进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强工伤康复资源共享,强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作。推动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技能人才等级、继续教育学时互认,积极参加跨区域职业技能大赛。探索区域联动调整和发布高温津贴劳动标准,推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标准规范统一,增进仲裁机构业务区域性交流共建,深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作,加大跨区域欠薪违法行为联动打击力度。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协作机制。通过加强行业协会组织、人力资源机构交流互动,从而促进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加强产业协同。加强产业园区的载体合作建设和互动交流,积极引导长三角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加强长三角产业战略协同和技术对接、市场融合。
24. 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落实人社部《关于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人社厅《关于打造人社领域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维护社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发挥综合柜员制改革成效,优化服务流程和窗口服务,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有序推进人社“一件事”服务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人社服务快办、就近办。扎实开展“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相关工作,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务圈。落实局长主任“走流程”制度,全面实施“好差评”工作,广泛引入第三方监督。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组织人社系统“敬业专业、争先率先”先进典型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活动。
25.深化数字人社转型升级。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以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为统领,不断释放数字活力,全面提升数字化水平,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效能。建成全民参保系统,通过信息共享互联、数据集中分析等手段,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大数据比对核查和规范管理,实现全民参保信息的动态管理。建成人社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完成常州市本级以及县(市、区)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部署,实现和部、省视频会议系统的无缝级联。建设开放共享的人社大数据平台,在省一体化系统数据资源落地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增强跨部门间的数据交互、数据分析和服务能力。加强数据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提供本地化特色服务。扩大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覆盖面和应用场景,推进12333咨询服务整合转型升级。
26.提升“法治人社”建设和规划统计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贯彻省人社厅行政应诉若干问题暂行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查。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人社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做好行政争议处理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推进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有序推进一体化信息平台业务数据与统计数据衔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27.全力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重视防范规模性失业、社保基金支付管理、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人事考试安全等传统风险,密切关注和防范新的风险点,动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防止出现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健全人社领域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对窗口单位、技工院校、考试基地、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机构等区域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加强舆情监测和政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28.加强全面统筹协同。把人社工作更好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努力推进省市全面合作。持续加强各级人社部门纵向联动,强化项目集成及示范带动,凝心聚力破解发展难题。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人社公共服务,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群众工作群众做。倾心关爱特殊群体,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残联等协调配合,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乡居保应保尽保、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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