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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常州金坛局多措并举完成农资经营主体随机抽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2日,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局农资经营主体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将农资经营主体随机抽查工作与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相结合,顺利完成了辖区农资经营主体的抽查工作。

    一是清理数据,夯实工作基础。组织监管干部对农资监管软件中的主体数据进行清理。一方面,对现有数据逐一进行核实,删除不在工商农资监管职能范围内的农资生产企业数据;另一方面,对农资经营主体补充录入列表中的未补充数据进行补充录入,同时积极依托“查询系统”,以所属行业、经营范围及方式等特定事项为查询条件对辖区农资经营主体数据库进行查漏补缺,从而不断提高数据库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摇号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数据基础。

    二是查检结合,优化监管效能。有效结合农资经营主体随机抽查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统筹兼顾,在开展农资经营主体随机抽查的同时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合辖区农资市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被监测农资商品和批次,对被抽查的8家农资经营主体中符合抽样要求的4家农资经营主体的在售农资商品进行了监测,共抽取化肥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6批次,有效节约了监管时间、增强了监管效果。

    三是恪守规范,确保工作成效。认真对照《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和《农资商品销售者检查表》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就抽查对象经营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将检查结果回填至监管软件,并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抽查结果,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宣传引导,推动主体自律。加强农资经营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农资商品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积极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有效提升被抽查农资经营主体的自律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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