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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9单位共同出台《意见》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

发布日期:2021-09-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服务创新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秋雄介绍相关情况。
  近年来,常州市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整合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联同保护合力,服务保障全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9家单位共同制定出台《意见》,共同推动构建常州市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构建综合保护体系,从建立分类处置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维权援助机制三个方面推动构建“调解、行政处罚、民事诉讼、刑事追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二是加强办案协作,从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专家辅助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三个方面共同提升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三是抓好统筹协调,从建立信息共享、督办调研、联合培养、共同宣传四个方面推进长效化统筹协调机制创新,通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联络员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会商机制。
  《意见》紧密结合常州实际,体现出三方面特色:一是更加注重机制保障,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化、实质化运作,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各项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行政与司法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衔接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三是更加注重保护创新,坚持打击保护并重,加强对创新创业单位和人才的保护,审慎办理涉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案件,慎重使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谨慎处理涉及科技创新主体有负面影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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