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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1 年度常州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发布,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

发布日期:2020-09-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做好2021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我市发布了《关于明确2021年度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稳运行。

《通知》明确,2021年度市本级、武进区和常州经开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1700 元/人,“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1260 元/人。其中,“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未成年居民”、“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670元/人、850元/人、320元/人、20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为1030元/人、850元/人、940元/人、1060元/人。

与2020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相比,2021年度补助对老年居民增加80元、非从业居民增加50元、未成年居民增加80元、高校大学生增加100元,其中最高增幅达10.4%,财政民生保障彰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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