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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2015年)》(常政发〔2011〕139号),现就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前教育事业以公益性为主、办学体制以公办为主、经费投入以公共投入为主、师资队伍以公办教师为主、管理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完善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民办幼儿园,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对幼儿教育的多样性选择需求。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到2014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政府举办并达省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全市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所有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和村级幼儿园100%达市优质园标准。到 2015 年,全市建立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优良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70%的乡镇(街道)建设成为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享受公益性学前教育的幼儿占幼儿总数的7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完成省编制标准的50%以上核编,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形成一批优质学前教育集团和早教中心;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全市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不断优化,科学育儿知识得到普及;3-6岁幼儿入园率达100%。
  三、建设标准
  《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
  建设标准分A、B、C三级指标,其中A级指标4项,B级指标10项,C级指标28项,总分100分。总分在90分以上,且A1和A4均达到Ⅰ级的乡镇(街道)可确认为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街道),不予验收认定:
  (一)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足,导致“入园难”现象突出,无证办园现象仍然存在的;
  (二)办园体制未理顺,幼儿园没有确立独立法人资格的;
  (三)未按标准配备人员,专任教师严重缺编的;
  (四)违反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小学化”倾向严重的;
  (五)三年内有过严重责任事故的;
  (六)未通过省优质幼儿园复审的。
  四、工作要求
  建设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是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重点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建设工作对于推进区域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主要指标内容,拓宽发展思路,创新推进模式,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全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辖市、区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制度,全面负责本地区建设工作的规划制定、工作部署和目标落实。各地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辖市、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形成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制订建设规划。各辖市、区要围绕建设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集中一定人力、财力、物力,组织、支持所属乡镇(街道)开展建设工作,确保按时达成建设目标。要指导乡镇(街道)立足实际,制订本乡镇(街道)的建设规划。各辖市、区建设计划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三)建立激励机制。各辖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乡镇(街道)加大投入,提高建设的工作成效。市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引导和扶持优质幼儿园创建、农村学前教育建设、新建幼儿园奖补、现代化乡镇奖补等方面。金坛、溧阳、武进可以参照市级财政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研究完善有关建设评价制度,对各地建设工作给予科学指导和客观评估。市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每年9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自行提出申报,经辖市、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当年11月底前,市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乡镇(街道)进行验收。对建设工作措施扎实、成效突出,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乡镇(街道),市政府将授予“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奖牌。
  (五)注重宣传引导。要切实做好建设宣传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部署,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建设工作的务实举措和成功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附件: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标准(试行)

    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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