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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市财政局首发财务管理“白皮书”

发布日期:2016-12-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构建责任体系,规范财务行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常州市财政局于12月2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提出指导性意见50条。
    一是明确主体,强调构建责任体系。《意见》从明确单位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入手,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自上而下加强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建立起“权责明确、传导顺畅、问责有据、协同有力“的财务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细化内容,覆盖财务方方面面。按照近年来中央、省和地方财政等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经费管理办法,分别从预决算编制与公开、收支管理、非税收入及票据、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集中支付管理等方面细化指导性意见,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全覆盖,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岗位而言无疑是一本“财政白皮书”。
    三是内外兼顾,倡议健全内控内审机制。《意见》在开篇即明确“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是单位财务管理的财政外部监督主体”,强调加强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单位内部,《意见》最后就如何强化“内核”提出两大建议:一是健全内控机制,推行单位财务公开;二是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制。
    另外,《意见》最后还提出“有权必有责、权责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理念,明确对单位财务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实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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