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税〔2014〕44号)文件精神,经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我市新增8家单位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优惠有效期所属纳税年度为2017年至2021年。
具体名单如下:
常州市钟楼区幸福天年老年公寓
常州市天宁区红日家园老年公寓
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常州市作家协会
常州市王诤信息化战略研究会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假日花苑社区
龙城春晓志愿者协会
常州服装行业协会
常州服装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截止我市已有26家单位先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省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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