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撬动金融资源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在总结过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常州市对《常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金〔2019〕29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现就修订后的《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1.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信保基金”)是什么性质的基金?
信保基金是政府为缓解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而设立的政策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目前基金规模20亿元,按照“1+N”模式,通过基金、银行、担保风险共担,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放无(弱)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2、信保基金支持对象是什么?
信保基金支持对象为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建立企业名录库,各辖市、区积极推荐企业充实名录库。名录库内企业申请贷款,相关合作银行根据其内部管理规定独立审贷。企业、合作金融机构可以登录常州市双创平台查询。
3、信保基金项下贷款额度一般多少?
信保基金项下普惠类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专项子产品贷款额度可达2000万元。一些省市合作产品如环保贷、苏科贷的额度可达3000万元。
4、信保基金项下贷款利率水平如何?
信保基金要求合作银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市级普惠产品最高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LPR加50个基点;其他产品最高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LPR加100个基点,具体以协议予以明确。不另外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5、信保基金项下贷款期限为多久?
合作银行发放的信保基金贷款原则上期限为一年期,在政策有效期内银行经评估后对符合放贷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续贷,续贷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鼓励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政府性转贷资金进行转贷。
6、信保基金项下贷款需企业提供担保吗?
信保基金项下业务原则上要求银行信用贷款无抵押和担保条件,信用担保无资产抵、质押反担保条件。部分经合作银行审核认为确需追加其他担保措施的贷款,可要求借款人追加其他合法有效担保,但追加资产抵押和法人客户保证等担保措施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全部贷款额度的30%。担保承诺执行优惠担保费率,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具体由协议约定。不允许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7、信保基金主要有哪些运作模式?
信保基金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信贷风险补偿、政府性转贷资金,同时,积极探索投贷联动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我市产业发展。
信贷风险补偿:与符合条件的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信保基金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信用担保产生的不良贷款本金予以风险补偿,贷款利息(含罚息,下同)损失由合作银行承担。主要包括政银合作模式和政银担合作模式。
政府性转贷资金:为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设立常州市政府性转贷资金,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生产经营正常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资金。
投贷联动:鼓励合作银行与常州市科创基金探索投贷联动合作模式。具备合作条件的信保基金子基金,由合作银行投放信贷过程中,通过协议约定方式明确科创基金对企业股权优先认购权,为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
8、办法与原办法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主要有以下八大变化:
(一)扩展子基金产品体系。信保基金由普惠金融产品为主扩展为“普惠+专项”的子基金产品体系,健全普惠型广覆盖、专项型个性支持的金融服务格局,其中普惠产品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专项产品贷款额度提高到2000万元,以更大力度撬动金融资源扶持企业发展。
(二)实行市区联动凝合力。改变原来由市级单一运作的做法,充分发挥各辖市区(含经开区)资源优势,形成市、区合力,共同扶持企业发展。实行市区两级风险共担,其中辖市、区将应承担风险补偿资金缴纳至市级指定账户,由市级统一实施风险补偿。
(三)分类调整风险分担比例。政银模式下,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合作银行与信保基金对该笔新增贷款发生的坏账损失按照30%:70%比例承担,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0%:60%比例承担。政银担模式下,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合作银行、担保机构与信保基金对该笔新增贷款发生的坏账损失按照20%:60%:20%比例承担,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5%:50%:25%比例承担。
(四)实施差别化利率优惠。明确贷款利率优惠,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对普惠类产品,要求合作银行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LPR加50个基点;对专项类产品,原则上不超过同期LPR加100个基点,具体以协议予以明确。
(五)实行两个控制重安全。控制贷款总量,依据子基金结余规模和运作绩效,按照一定信贷规模放大倍数,综合确定信贷投放规模限额,合作银行在限额内滚动投放信贷。控制赔付额度,各产品对单个合作金融机构的年度补偿限额从该合作金融机构上年度末基金项下贷款本金余额的10%降为5%。
(六)统一赔付标准及流程。新增了信保基金不予赔付的十一类情形,并统一各产品的赔付标准及流程,提高赔付的科学性,加快赔付速度与效率。
(七)提绩效评价考核力度。建立合作金融机构考核机制,主要考核合作金融机构在信保基金信贷投放规模、新增贷款发放、放贷时效、利率等方面的运作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对全年发生不足10笔业务的子基金产品原则上取消。
(八)探索合作运行新方式。鼓励合作银行与常州市科创基金探索投贷联动合作模式。具备合作条件的信保基金子基金,在合作银行投放信贷过程中,通过协议约定方式明确科创基金对企业股权优先认购权,为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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