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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常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8-09-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24日获悉,常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司法局等七个部委办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

一是抓好集中学法。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要将宪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市、辖市区至少举办一次宪法学习报告会。要把宪法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把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宪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日常学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为每位国家工作人员配发宪法单行本,确保原原本本学习一遍宪法,参加一场辅导讲座,参与一次宪法测试,撰写一篇宪法心得,做到人人参与,入脑入心。把宪法列入本地本部门学法用法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不同岗位、职位的需求,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治宣传月、法律法规颁行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国家工作人员要结合岗位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制定宪法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法时间和效果。

三是加强专题学法。把宪法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必修课,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要优化法治课程体系,综合运用组织调研、党校培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等培训形式,按照岗位特点和学法需求进行课程资源分类,构建数字化法治课程库,推动实现课程资源开发开放、共建共享。依托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动员吸纳法学专家、业务骨干建立常州市宪法学习宣传讲师团,开发一批专题课程,制定一张以案释法课程清单,开展巡讲活动。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集中法治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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