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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对首家零售药店作出日常监管中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当场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切实提高日常监管效率,近日,常州食药监局组织对钟楼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并根据《常州市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中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实施办法》,对在“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1家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由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对1家涉嫌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的零售药店,对涉案药品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这也是今年9月5日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后,常州食药监局对药品零售企业作出的首次当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常州食药监局将不断强化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双随机”抽查,重点针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不凭处方销售处方、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销售药品不开具销售凭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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