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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是如何进行价格管理的?

发布日期:2018-07-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常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收费管理规则》等规定,我市市区现行客运出租汽车的计价计费规则是:
1.计程计费:3公里以内,起租费9元;3-6公里以内,每公里1.8元;6公里以上,如属双程,即来回,车公里价为1.8元;如属单程,每公里加收车公里价50%的回程空驶费,即1.8元*(1+50%),计2.7元/公里。
2.计时计费:当车辆行驶时速低于10公里时,计程同时计价器自行计时。此速度下行驶时间每累积满5分钟计费1车公里单价金额,即1.8元。
3.夜间行驶费:夜间23:00起至次日凌晨5:00,按车租价加收30%的夜间行驶费。
4.合乘用车租费:在特殊情况下,乘客同方向合乘,必须征得第一乘客同意,其合乘里程部分,按每车公里租价的70%向乘客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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