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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将采用“安全防范系统”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要求:“Ⅲ类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可将瓶库设置在除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及裙房外的与建筑物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并应符合相关规定。瓶库与主要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与次要道路不应小于5m。”鉴于多种原因,目前常州液化气供应站点的选址设立存在相当大的局限性。为了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用气的刚性需求并落实相关安全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在主城区液化气供应站点试点启动“安全防范系统”(SPS),以信息手段为支撑,为气瓶储存场所整体安全保驾护航。

整个SPS系统包括图像监控、探测报警、触发控制以及自动化辅助(联锁强制排风系统)等四个部分。一旦瓶库内发生液化气泄露,气体探测器将及时启动感应装置,第一时间传输信息并触发营业室内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器在发出声音报警的同时,通过移动通讯网络向预置手机号码(站点负责人手机)发送“液化气泄露提示信息”。同时,气体探测器在启动上述指令的基础上,一并联锁触发强制排风设备,将室内的泄露气体强制排出室外。通过以上4重防护措施,有效降低了瓶装液化石油气瓶库的泄漏爆炸风险。3月28日,该项举措已在常州部分液化气供应站点试点成功。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主城区新建站点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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