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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州市4家单位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0-12-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管委会、市中医医院、青龙实验小学、钟楼区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单位,荣获全国“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表彰。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作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从“三个方面”统筹推进、抓好落实。一是抓重点,带全面。推进示范单位在制度、宣传、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全面提升。二是抓典型,带一般。通过创建单位示范引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水平整体提高。三是明职责,抓标准。出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等一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标准,推进节能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对照创建考核考评细则,从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建立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等多个重点方面落实创建要求,有效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截至目前,我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9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55家,较好发挥发领导示范作用,有力推动我市全面超额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助力节能减排,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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