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连续两轮民营经济三年跃升计划实施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体系,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优化等各方面给与民营企业大力扶持。自2008年以来,出台了《常州市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40多项政策措施,从技术、人才、产业升级、节能降耗、金融、税收等各个方面为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铺好路、护好航、给足力。
从面上来看,我市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不断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努力破除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不断放宽民营经济准入领域,优化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公平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二是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近年来,国家、省、市及辖市区都设立了各种专项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引导扶持力度。如,我市从2005年开始第一轮民营经济三年跃升计划时,就设立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从每年500万元提高至每年2000万元。工信部和省都设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大部分用于民营企业发展。目前,我市共有各种专项扶持资金 40多项,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节能与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等;支持企业培育品牌、上市融资、支持中小企业产业融资担保等;支持新兴产业、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发展。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共获得国家、省、市各级扶持资金45亿元。2011年,仅我市本级财政已安排新兴产业发展、国家创新园区建设等专项资金约9.4亿元。
三是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和影响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市着力于创新和改善金融服务体系,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上下功夫。坚持银、保、贷、投多管齐下,为民营企业发展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输送金融血液。一是加强银行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引进银行金融机构,“十一五”期间,我市每年引进1家银行,累计引进银行18家,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5028亿元。通过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小额贷款以奖代补等手段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二是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创投企业。自2009年起开始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已开业13家,注册资本40.7亿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75亿元。共成立创投公司28家,已为72个项目投资7.43亿元。三是加强信用担保机构建设。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改善投资和创业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信用担保机构按业务范围和业务量进行财政奖补、建立银保之间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等手段,我市信用担保机构得到了较快发展,信用担保行业整体实力增强,目前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到45家,注册资本40.1亿元,累计担保金额450亿元。四是鼓励扶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积极为企业上市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通过资金、用地、项目优先倾斜等手段鼓励民营企业上市融资,设立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专项资金,奖励上市成功企业。积极抓好上市后备企业的辅导培育工作。目前,我市21家上市企业中,民营上市企业已有16家,占比达77%。
四是注重减轻民营企业发展负担。不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环节,减少和降低各项收费,实行宁静生产日制度,规范对企业的各项检查。用好用足各项税收减免政策,积极帮助民营企业申报各项税收优惠项目,自2009年起全市民营企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减免累计超过15亿元,民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超过27亿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减免15.5亿元;共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总额16.31亿元。
五是创优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倡导主动送政策、送服务;为民营企业搭建快速办事平台,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急需的难题。出台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民营企业提高竞争力和加强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市级公共服务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致力于打造就业创业和培训服务平台,精心培育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性创业辅导,免费为民营企业各类人员提供培训,免费为民营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促进公共服务的专业化、特色化和品牌化,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周到和规范的服务,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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