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保障 >> 常见问题 >> 正文

关于常州市就管中心、社保中心、医保中心经办职能调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及市委编办文件精神,市就管中心、社保中心、医保中心按职能各自负责相应险种的业务经办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
市就管中心负责:失业人员在领失业金期间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相关事务代理工作。
市社保中心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管理、缴费基数申报、关系转移接续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
市医保中心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管理、缴费基数申报、关系转移接续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