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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高云出席常州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13日,常州市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市质量强市工作重点。市长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市长王成斌主持会议。
  费高云对全市质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综合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品牌和标准化战略持续推进,企业主体作用更加突出,质量惠民深受欢迎,简政放权初见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费高云对加强全市质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要形成新竞争优势,必须以质量为重,把质量当成基础性和关键性要素,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实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费高云指出,质量强市工作要着力瞄准三个主攻方向:一要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目标,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增强质量核心竞争力,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从产业链低端向中高端提升;二要以增创质量优势、推进技术标准工作为切入点,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依靠质量提升竞争优势;三要以突出品牌为引领,围绕“三位一体”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计划,加大名牌培育和保护力度,创建更多知名品牌、驰名商标,打造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在国内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通过品牌带动增强经济实力和影响力。
  费高云强调,全市上下要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将质量强市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战略,着力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上下功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提高质量水平。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加大改革创新步伐,积极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质量工作新格局,建立群策群力、共防共治工作机制,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凝聚共同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 (李臻 张海涛 秋冰)
  链接: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要求
  开展质量强市建设,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推动城市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内容和抓手,需要打好开放创新牌,打造转型升级版,做好质量强市大文章。
  示范城市申报条件涉及7个方面:
  一是城市已开展质量兴(强)市活动且成效显著;二是城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把质量发展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三是城市中已形成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城市建立并不断完善推动质量发展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五是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得到有效落实;六是城市近3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七是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市民质量满意度较高。
  创建城市须经过“动员部署、组织申报、初步审查、推荐上报、申述论证、批准创建”和“开展创建、申请验收、技术评审、现场验收、公示授牌”两大阶段。
  “考核验收细则”设立了10个方面50项内容的指标体系,包括“城市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清晰、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城市质量基础保障有力、城市质量工作组织坚强有力、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大幅提高、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质量发展实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等,满分为1060分,其中100分为“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包括“市民满意度、市民知晓度、市民参与度”3个方面。
  我市将从“一个提升、两个加强、三个服务”凝聚合力,提升实力:显著提升城市质量认知及领导层次;突出加强基层质量建设和改进加强市场质量监管;坚持服务民生幸福,持续服务经济转型,不断服务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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