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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新北法院通过省高院考评验收

发布日期:2013-11-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以来,新北法院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在司法警察中广泛深入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在活动中他们不等不靠,立即响应;组织部署,措施得当;查摆问题,深入细致;及时整改,效果显现。11月6日获悉,新北法院日前已顺利通过省高院考评验收,受到考评组的一致好评。
  一、活动目的明确,定准方向。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司法警察依法文明,规范高效履行职责职权的理念和日常执法行为,提高警队和警员警务保障能力和规范执法水平,更好地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不断努力争先创优。
  二、活动组织有力,部署到位。一是成立活动开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活动相关事项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和具体督办工作。二是制定活动开展计划。根据活动开展的每个阶段详细列出阶段性活动安排,细化活动内容,明确活动要求,规范活动形式,确保活动成效。三是按照计划有效实施。
  结合警队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把活动引向纵深,以学习为基础,提高思想认识;以查摆为抓手,促进规范意识;以整改为契机,提升规范执法;以总结为手段,巩固活动效果。
  三、活动推进有序,成效显现。一是以理论学习为基础,增强规范执法意识。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实务性规则,在重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入脑入心,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提高的效果。二是以警务规范为抓手,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建立二级警务管理工作格局,实行警队工作网络化、警务台账项目化、警务督查日常化、警务管理目标化、实务操作规范化等工作细则,完善警队领导勤务带班制度,日常考勤制度,请假销假制度,出警审批制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等,力求达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格局,保证警队整体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三是以警务督查为支撑,促进规范执法水平。大队管理层面抓大放小,大(中)队领导分工不分家,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齐抓共管,形成大队领导全面督查、中队领导跟踪督查、执勤警员单项督查相结合的模式,消除了警务保障工作盲点,真正达到警务督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侧向到面的格局,保证了警务工作的整体规范化。四是以警务提升为目的,巩固规范执法实效。在组织活动的方式上,重点加强对新警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学习,有针对性的培养新警的学习意识,提高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在较短时间内基本了解和掌握法警工作规则规章。在检验活动效果上,对发放的活动学习记录本,进行督查和检查,了解开展活动的跟进步伐,促使法警从思想上跟紧活动,及时进行学习交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了解法警学习所益,促进法警在行动上得到体现。认真组织“执法规范化”理论知识测试,扎实学习理念,了解学习掌握程度及法警业务知识的提升程度,推动活动有效开展。最后在加强活动开展的宣传上,大队连续编写10期活动专刊,宣传警队开展活动的氛围,积极向院党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和具体做法,争取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使活动顺利向纵深发展。
  通过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警队工作达到“四个提升”。 一是工作程序得到提升,体现为定岗定责、依责履职、相互配合、高效完成。建立大队工作网络,实行二级考核机制、三级管理模式,从大队领导到中队长再到警员,每个人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呈现规范化工作格局。二是台账建设得到提升,体现为类别齐全、记载全面、手电结合、服务决策。以台账建设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运用多种方法收集、整理、归档,形成系统。充分发挥台账作用,为队伍建设发展,争先创优服务。三是警务作风得到提升,体现为警容严整、携行统一、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加强作风建设,注重点滴细节,强化工作督查,规范警务保障实务操作规程,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审执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装备配备得到提升,体现为配齐用足、强化管理、责任到人、规范使用。重视警务装备建设,落实上级要求必配装备一定配,选配装备尽量配。加强对装备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全力发挥装备作用,为警队执勤、训练、处突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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