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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用语标准》将于1月30日实施

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的常州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用语标准》(DB3204/T 1044-2022)将于2023年1月30日实施。

为规范常州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行为,更好适应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化发展需要,实现常州在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中统一标准及在统一标准下的数据交换、汇总、统计和分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用语标准》。该标准以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依据,梳理整合了国家最新实施的GB55系列全文强制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综合监督标准化用语及数据交换要求做了具体规定,涵盖了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活动中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扬尘防治等方面的主要内容。适用于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常州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时可执行该标准。

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工作实效,推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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