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旬—12月底,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四个督导组分别对辖市区4所高中、局属2所高中、2所初中开展综合督导评估工作。与往年相比,今年工作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完善市域标准,提升评估细则的适切性。市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专家团队,依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三个指南”与《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区域教育教学实际,构建市域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框架,细化指标体系,明确观测要点。在督导评估内容上,既包括办学方向、学校治理、课程教学、队伍建设、学生成长等5个基础方面,又突出特色,增加“特色发展”项目,着重评估学校在办学特色、教育改革等方面的务实创新做法。
二是转变评价理念,提升评估过程的发展性。对4所局属学校,专家团队扎根学校2周,沉浸式对学校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通过更为细致的观察,促进学校常态工作的改进——“给学校留下点什么”。将检查式督导评估转变为发展性督导评估,靶向未来,重点关注学校的长期发展,有意识地嵌入并着重关注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调整与终结全过程,专家们更加关注常态,发现细节,寻找问题,才能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
三是优化评价方法,提升结果运用的增值性。为强化教育督导的服务职能,本次督导设置了学校问题清单和学校需求清单,聚焦矛盾焦点,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发展策略。各督导组均采取“小反馈”“大反馈”方式,就各校督导情况向学校校长、行政班子、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进行初步反馈。督导的过程既是检查督促的过程,也是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机会。督导人员尤其是相关学校的校长,既可以检查被督导学校的问题与不足,也可以发掘优点与经验,还可以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带回自己学校去,同时提炼学校办学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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