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作用、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2]164号)文件精神,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了《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对原小额担保贷款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的政策规定进行了整合和创新,在对象范围、贷款额度和方式、贷款贴息等七个方面作了重新调整,现就有关内容及政策解读如下:
一、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本办法所指的贷款发放对象是常州市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1、符合条件的个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创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常州市区居民,原则上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其中非常州市区户籍的要求为常州市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大学生、高技能人才、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人员。其中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小企业划型标准(即:职工人数300人以下、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含)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常州市区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二、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及方式如何?
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新增贷款,贷款额度按每名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计结息和还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适当浮动,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三、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标准是怎样的?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含)以下部分,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经办银行的新增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贴息方式采取由借款人先按规定支付利息,贷款到期还清本息后由财政通过贷款银行一次性贴息的方式。对到期不能全额归还贷款本息的,不予贴息。
四、个人如何申办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个人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妇联提出申请。其中,符合条件的非常州市区户籍申请人应向经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妇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后由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妇联初审,报区就业管理机构或区妇联审核签署意见后,交经办银行受理。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每半年申请办理一次,由经办银行计算贴息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交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分户情况表。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经办银行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对象。
五、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有何限定?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贷款贴息,已享受过其他财政性贷款贴息的个人和企业不可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独立审贷,并可根据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具体发放手续。
六、个人申办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个人需提供《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个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如何申办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申请由经办银行受理,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2.《营业执照》副本;
3.当年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的名单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经办银行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就业管理机构,由市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进行认定,重点审核企业新招用失业人员状况及数量、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经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交经办银行受理。
八、实行本办法的地区有哪些?
本办法适用于常州市本级,即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仍执行本地区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九、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哪些?
常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为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经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市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