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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警部门常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推动文明交通社会共治

发布日期:2016-10-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探索现代警方公共关系,充分运用民力资本,推动文明交通社会共治。今年3月起,会同市文明办、运管处、交通运输与物流协会驾驶人培训专业委员会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截止目前,共28所驾校8.9万余名准驾驶人上路体验交通、协勤劝导,路口红马夹志愿者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是优化组织部署。加强与市文明办、运输管理处以及驾协沟通协调,以市文明办名义下发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的原则,311日起,在常武地区试行开展,5月在全市全面推行。日前,常武地区每天有近400名驾校学员到136个重点路口岗点,体验交通管理,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二是细化培训指导。专题拍摄《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规范》岗前教育视频,印制规范操作手册5万余份,每期上岗前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确保全体上岗学员熟知工作规范、掌握注意事项。同时,明确属地交警大队、中队领导监管责任,加强路口站位、指挥手势等规范指导,并配备饮用水、毛巾、雨衣等后勤保障用品,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常态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依托交警支队双微平台和各类媒体渠道,跟进志愿活动开展情况,《人民公安报 交通安全周刊》《江苏法制报》以及本地各类媒体先后刊发报道,同时在双微平台设置曝光台栏目,公开曝光志愿者协勤劝导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联合市文明办评选一批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最大限度激发驾校学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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