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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常召开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1-10-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在常州市召开座谈会,就《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各方意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杭勇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介绍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实施细则的整体情况及相关工作考虑,对总局研究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研讨,听取部分省份市场监管部门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等相关司局负责人、江苏省等20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信用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登记事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11章、93条,主要承担三方面的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二是承接好即将废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三是在商事制度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电子登记等相关制度创新的具体登记操作规定,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不再要求提交营业执照等市场监管部门自身出具或能够查询的证明材料。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抓紧开展配套规章制订工作,在2022年《条例》正式施行前,完成实施细则的制订,并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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