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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4-08-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推动溧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7月31日上午,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在市委党校召开。市领导盛建良、蒋锋、潘云芳、闵建平、夏国浩、周卫中、刘佩、张爱文、邵钦华、丁国明、毛建国出席推进会。
  近年来,市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放手,不断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显著。
  市委书记盛建良对落实好“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在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上,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从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三个层次,构建立体化的落实体系,切实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办好“份内事”、种好“责任田”;在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增强监督责任的担当,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定位,准确理解监督责任的深刻内涵,着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盛建良强调,要通过构建三大体系,来保障“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要建立“全覆盖”的责任体系,抓好责任链条的分工衔接和向下延伸;要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实行报告制、推行评廉制、实施谈话制,依靠有力的制度来保障落实;要建立“有效化”的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紧扣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保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推进会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蒋锋主持,他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同时,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深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为溧阳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会上,天目湖镇党委、教育局党委、交通局党委、社渚镇纪委还分别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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