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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4-06-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并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赵乐际委员长在河北调研时的讲话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确定6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赵乐际委员长在河北调研时的讲话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要按照省委、省人大部署和市委要求,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进开发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常州经开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高质量做好开发区人大工作实践探索,助力开发区更好发挥锻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动力源和引领带动作用。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扎实推进太湖综合治理“四同”活动,助力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人大听取政府债务报告工作,形成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合力;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相关立法工作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助推常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通报。
  会议决定6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急救教育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常州市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常州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关于常州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市级决算;审议市政府关于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部分在常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审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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