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9月18日,常州市金坛法院与常州市金坛公证处积极对接,并共同签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意见》,法院正式引入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公证处派员参与司法辅助工作,与法院立案庭形成该项试点工作的强强团队,共同探索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工作机制,合作推进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集约管理。
据了解,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纠纷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我省作为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省,金坛区法院、金坛区公证处分别是试点法院、试点公证处。公证机构协助法院参与调解、取证、保全等辅助工作,不仅可以减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过公证机构参与调解、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等从第三方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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