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表彰常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获得者
9月9日下午,副市长曹俊在天目湖派出所为溧阳市获得常州市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 据了解,常州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每五年评选一次,经过严格的筛选审核,今年6月共评选出20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溧阳市埭头镇司法所所长芮保国、市法院审判员吕刚荣获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溧阳市天目湖派出所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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