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全面推进武进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5号)中有关深化中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制定了《常州市武进区关于江苏省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江苏省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从什么时候开始分配到初中学校?
武进区从2012年开始把区内江苏省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2/3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全区各初中学校,使人民群众接受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的教育。
二、江苏省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是针对哪些学生?
1.具有武进区户籍,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武进区户籍,在本区民办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3.具有常州市区户籍,在本区民办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4. 非武进区户籍,但已在本区购置合法住房(以房产证为准),并在房产所在地公办初中或区内民办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三、什么情况可以享受统配生待遇,什么情况不可以享受统配生待遇?
1.凡具有本区户籍,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报名学校)就读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享受统配生待遇:
(1)2012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报名学校)就读满一年(从2011年9月起);
(2)2013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报名学校)就读满两年(从2011年9月起);
(3)2014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报名学校)就读满两年(从2012年9月起)。
2015届及以后的初中毕业生,则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报名学校)就读满三年(从2012年9月起)。
民办初中学生在报名学校就读的时间年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2.因受父母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因素影响,但符合学籍管理规定中转学条件的,则必须在施教区初中实际就读两年以上。
3.凡本区户籍考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近入学(在区内民办初中就读的除外)或就近入学后自行流动的考生,不享受统配生待遇。
4.回考生、往届生不享受统配生待遇。
5.考生在区内外全日制初中插班复读被查实的,不得享受统配生待遇。
四、省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享受分配指标学生的录取批次是什么?
省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享受分配指标学生的录取,紧接在相应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后进行;
五、具体的录取办法是什么?
(1)降分幅度
根据当年度确定的降分幅度(最低可降至常州市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对第一志愿填报相应四星级普通高中的考生,按核定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同分处理
在同一初中学校中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在所分配的名额数内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则实行同进原则;
(3)如有初中学校在当年度确定的降分幅度内,无一学生满足条件,则确定该校第一志愿填报相应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且总分最高的考生,享受相应普通高中统配生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