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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常州设立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一站一团一室”

发布日期:2019-03-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3月26日,常州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设立退役军人“一站一团一室”,即法律援助站、法律服务团和老兵调解室。法律援助站是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站点,法律服务团成员由15位曾经在部队服役的现为执业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室的调解员由6位退伍老兵调解员组成。

退役军人“一站一团一室” 主要服务内容:(一)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对退役军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研究,对制定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发布相关法律资讯、典型案例、司法动态,认真解答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向有需要的群众和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正确引导涉军利益的个人和群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利益诉求。(二)法治宣传培训。结合“七五”普法,借助各种平台宣传涉军法律政策,为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解答疑惑,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普法宣传、经验传授。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官方微博及微信公众号上,法律服务团成员协助进行有关内容的编辑与发布,与退役军人进行网上交流与答疑。(三)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参与调解退役军人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民间纠纷,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及时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化解矛盾,引导有关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做好涉军突发事件和群体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开辟绿色通道。除受理正常范围内的法律援助事项外,优抚优待金发放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以及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现役军人及军属、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五)专项法律服务。协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涉军专项工作开展调研论证,做好相关信息收集、监测预警、分析研判、预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聘任或邀请,为行政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中所涉法律问题提供意见,代为起草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参与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对各种合同协议或法律文件等中所涉法律问题提出意见,代理有关行政诉讼、仲裁等案件和其他法律纠纷的处理。对有法律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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