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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圆满完成“十三五”能源计量审查

发布日期:2021-02-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至2020年底,常州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期间能源计量审查任务。全市共有年耗能30万吨标准煤以下重点用能单位70家,其中,通过审查的单位有61家,因企业关停等原因未通过审查的企业9家。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要求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并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责任。能源计量审查既是促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也是落实能源消耗“双控”目标,推进我市节能减排降耗的重要手段。

“十三五”期间,常州通过组织培训、企业自查、专家审查、数据进网、整改提升等方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能源计量管理水平。一是把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关。重点核查用能单位是否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相关行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等要求,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依法实施检定或校准。二是把好用能单位应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关。核查能源计量岗位设置情况、能源计量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要求明确计量目标和管理职责。企业从事能源计量工作的人员应加强能源计量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能源计量管理与法律意识。三是推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用能单位应当加强对能源的分类计量和统计,将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及分析应用于统计等工作中。

“十三五”期间,全市对部分纺织印染、医药化工、钢铁水泥行业开展了能效对标、效能设备能效检测与评价。帮扶企业对能源实现精准计量,识别不合理的能源消耗,对标先进的能耗标准,促进能源精细化管理。同时,也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因持续改进能源计量工作,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能源计量管理具有示范效应,2020年常州有2家企业获得省级表彰。“十三五”期间,常州共有8家企业被表彰为“江苏省能源计量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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