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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率先出台降尘考核办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发布日期:2021-10-17
来源:
天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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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天宁区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的号角已经吹响。10月1日起,《天宁区降尘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成为全市首个出台降尘考核办法的辖市区,标志着天宁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路径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1年以来,降尘问题成为常州天宁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大掣肘。面对考核目标持续收紧、降尘达标形势严峻、降尘排名不甚理想的现状,如何破解降尘难题已变得不可回避,探寻减少降尘新办法势在必行。
《办法》按照“多超多缴、少超少缴、不超不缴”的原则,将镇、街道、园区每月降尘监测数据作为考核的基础数据,对月降尘量未能达到考核目标的板块扣罚降尘考核资金,具体分为两档:对降尘量超过年度考核标准0-100%(含)、100%以上的,分别扣罚5万元、10万元;对年降尘量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月度扣罚资金年底予以全额返还,另行补助20万元;对年降尘量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月度扣罚资金不予返还。
《办法》同时规定,未按期缴纳降尘考核扣罚资金的板块,在当季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将被“一票否决”;年度两次未按期缴纳降尘考核扣罚资金的板块,在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将被“一票否决”。对降尘量连续三个月未能达到考核目标或连续二个月在全市降尘量排名后三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板块相关负责同志予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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