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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有序

发布日期:2013-11-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1月5日,国家卫计委督查组专家一行对金坛市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专访,充分肯定了金坛市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据了解,市卫生部门深入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卫生信息化为依托,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制度建设。

  严格机构准入,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医疗机构审批责任制,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从2010年开始,市卫生局每年组织医疗机构集中整顿专项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坚持现场校验、严格校验,不走过场,使基层医疗机构每年一次的校验工作落到实处。近三年来撤销了26家达不到标准、违规设置的医疗机构,纠正6家设置不规范的医疗机构,从“准入”的源头上做好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重点对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规范合理使用开展督查。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建立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制度。

  杜绝感染事故。着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

  卫生信息支撑。自2009年10月启动以来,金坛市区域卫生信息项目已进入三期工程建设。通过卫生信息化建设,将影像诊断、检验检测、临床病理诊断“三集中”;通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绩效考核;通过区域基础支撑平台,对医疗机构注册和准入进行管理;通过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临床诊疗、基本药物和抗生素使用监管;通过卫生综合管理卫生资源平台,对机构和人员实现动态管理;通过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对公共卫生进行业务统计分析和考核。进一步建立了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强化了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强化日常监督。将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发挥市属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医学会各专业学组、医疗联合体和“镇村一体化”职能的作用,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医疗质量安全督查指导。建立了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以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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