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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常州市民宗局“四举措”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5月16日起,常州市民宗局发出通知,在继续执行严格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依据《常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要求,强化属地责任,以“场所申请、属地部门指导评估、市民宗局备案督查”的方式,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安全开放。

抓好安排部署,明确防控责任。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的具体要求。辖市(区)、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宗教三级网络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宣传解释工作。

抓好开放准备,确认开放要求。辖市(区)、镇(街道)对宗教活动场所开放前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把关,对符合日常疫情防控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逐步有序恢复对外开放,做到“符合一家、开放一家”,并报市民宗局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开放情况。

抓好日常管理,确保开放安全。市民宗局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常态化管理后,组织宗教活动必须严格控制人流数量,把好场所“入口关”,严格落实实名登记、戴口罩、扫“场所码”、测体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环境和公用设施的全面消杀,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障信教群众的健康安全。

抓好督查检查,加强分类指导。市民宗局与辖市(区)、镇(街道)联合督查,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毫不松懈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确有需要举办活动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审批、核定人数等相关防疫要求,做好日常监管检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工作安排,提高督查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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