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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九云出席常州市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3-09-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关于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申报材料重复收取”的问题,今年10月底前将彻底得到解决。这是从9月2日召开的全市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出席会议。
  此次我市为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将在12个方面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在6个方面优化和创新审批流程。包括:取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景观设计方案前后审查、单独审查的审查方式;对企业投资项目按一次性核准或备案进行;实行“并联审批”制;实施施工图联合审查等。这些具体改革措施10月底前将全部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为审批流程‘瘦身’,为企业服务提速”。
  韩九云指出,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减少、规范、创新、建制”的原则,以“减少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为重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把常州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
  据市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企业建设项目从土地招拍挂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一般需要45道主要手续,涉及国土、规划、发改、环保、建设、民防、地震、气象、消防、安监、园林、房管等10多个主要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另外,涉及行政服务性收费事项有19项,各类中介机构有偿服务20多项。总体上看,项目建设审批部门多、手续繁、时间长、收费高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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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
  1、对企业投资项目按一次性核准或备案进行;对政府性投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程序审批。
  2、在项目建设用地出让前,开展控规编制或条件拟定阶段的交通影响预评价工作。项目建设主体取得土地后,一般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在审查阶段不再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对于特别重大、确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应在出具规划条件时提前予以明确。
  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除涉及改变规划条件、土地用途的以外,企业取得土地后不再另行办理规划条件。
  4、取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景观设计方案前后审查、单独审查的审查方式,对一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积极推行景观设计方案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同步审查、同步公示、同步审批;对确需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景观设计方案单独审查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划部门确认同意后,按程序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5、对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由文广新部门与规划部门进行并联审批(或报批)。
  6、对已完成区域环评的开发园区,其园区内新落户具体建设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的,则区域环评结论可作为该建设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简化该区域内落地的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和审查。
  7、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程序性和技术性审查分离,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报批环评文件,如已附技术评估意见,环保部门则按照法定程序对环评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不再对环评文件内容进行技术审查。
  8、除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外,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备案。
  9、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依照相关规定组织预评价报告的审查和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分别向市、辖市区安监部门备案。
  10、除大型建筑,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工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医院、学校、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邮电通讯、交通运输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列入县级(含)以上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建设工程等项目外,不再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11、制定免审目录。
  12、切实控减涉企收费。
  二、优化和创新审批流程
  1、实行“并联审批”制。
  2、推行“容缺受理”制。
  3、试行“形式审查”制。
  4、实施施工图联合审查。
  5、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督管理。
  6、规范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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