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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6-04-26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4月26日上午10:00

    发布地点: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计  英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朱秋卫  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王亚芬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

              黄为民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主持人员: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发布会主席台

 

    王志新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志新: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常州市检察机关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相关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计英先生,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朱秋卫先生,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王亚芬女士和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黄为民先生。下面请计英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计  英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计  英: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反腐倡廉建设部署要求,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下面,我将有关情况向各位作一通报。

    一、全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是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4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9件111人,渎职侵权案件31件34人。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1件,查处科级以上干部4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2人。依法查办了市民防局原局长张曾鸣滥用职权案、市房管局副局长陈马良受贿案、武进区雪堰镇党委书记胡忠明等7人贪污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

    二是重点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民生、国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涉农惠民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2件87人,查办国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5件1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96万余元。针对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全市开展专项治理,查处重特大渎职犯罪案件9件9人。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立案查处行贿、单位行贿案件29件29人,比去年同期查处数上升45%,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贿赂犯罪。

    三是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全市“重大项目深化年”等决策部署,着力在轨道交通、文化广场等13项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加强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在全省率先建成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145次。举行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17次,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7件,着力推动建立和完善35项制度。深化与海关、国税、地税等19家单位的预防共建机制,与常州邮政分公司启动“预防邮路”,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宣传网络。创设“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举行百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以案释法活动。持续做好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推广和应用,接待全市210余批次2000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基层干部群体职务犯罪突出

    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近年呈高发、频发态势。去年共立案查处29件31人,占22.3%。其中,乡镇、站所国家工作人员19人,占61.3%,村(社区)“两委”人员12人,占38.7%。一是窝串案明显。查办内外串通勾结、结成利益共同体的窝串案25件,占案件总数的86.2%。武进区院查办雪堰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长、建管所所长、财政所长等在内的窝案7件7人,这类基层的“塌方式”腐败值得关注。二是发案多集中于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环节。新北区新桥镇拆迁组长高仁兴利用参与拆迁具体负责商谈项目补偿的职务便利,伙同马鞍村委党支部原书记杨福明、村民蒋生华,通过突击种植经济作物等方法,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68万余元。三是社会危害性大。基层干部虽然级别不高,但是他们的行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负面影响较大。金坛区林丰村委书记潘国俊、村主任戴卫国及会计潘自强对已补偿过的项目采用重复补偿、虚报等手段贪污动迁区域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款,引发当地群众举报信访不断。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多发

    立案查办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人数占10.3%。其中,受贿罪13件14人,挪用公款罪1件1人。一是涉案数额较大。常州华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康亚东,多次收受业务单位贿送的财物共计280余万元,单笔贿赂达30万元。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马振,利用办理相关融资手续、具体经办融资业务的职务之便,与他人串通,收受他人贿送的好处费500余万元,单笔索贿100万元。二是作案手法出现新花样。在办案中发现,行为人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通过将国有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再将融资资金作为民营公司股东的增资,稀释了国有公司中国有持股比例,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从中分取好处费。或者在业务洽谈中,私下商定将获取的回扣以顾问费的名义打到第三方中介机构,再由中介机构将该顾问费以该机构名义进行理财,所得款项行为人可自由支取。三是重点岗位人员犯罪突出。多集中在基建设备、物资采购、信贷等环节,人员多为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江苏国信溧阳抽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工程承包、施工等人员竞相行贿,总经理陈宁在内的6名工程管理、监理人员先后被查处。

    (三)“冷门”领域的职务犯罪增多

    由于行业的自身特点,一些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较少,引起的关注度也低。随着蕴含的经济利益显现,伴随的职务犯罪开始涌现。天宁区检察院在住房保障建设领域查处7件10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集中在开发融资、工程、物业管理等环节。钟楼区检察院首次在体育彩票管理领域查处5件5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多集中在彩票销售、审批、广告投放和专项资金管理等环节。一些工作人员利用手中审批权,或直接收受业主贿赂,或借用他人名义申领投注机交由他人经营,变相收受或索取贿赂。此外在科技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了“跑项目专业户”、“专业包装中介公司”等现象,一些人利用职务便利,假借中间介绍项目,帮助协调联系为名,以“评审费”、“劳务费”等名义收受贿赂。

    (四)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案件屡有发生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查办玩忽职守案件7件7人,其中直接从事审批、监管的基层一线人员涉案比例较高,占渎职犯罪总数的20.6%。一些基层一线人员存有“多做多错,不如不做”等负面情绪,工作消极懈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走过场,敷衍了事,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瞒而不报、查而不究,引发责任事故。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张燕毅、吴迪在对长江硫酸厂进行试生产核准的现场检查过程中,未能发现该厂私自加装砷回收装置,导致藻江河发生严重砷污染事件,造成经济损失千余万元。武进区水利局副局长白士杰在负责北塘河防洪墙施工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汛期洪水漫过未施工的河堤,造成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推进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力、造成群体性腐败或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压降权力寻租空间。加大对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拆迁补偿等资金的监管力度。积极扶植壮大社会公益组织和中介团体,减少政府直接介入经济活动的频率。深入研究并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尽快研究改革环评、固废处理等制度,严格规范环保执法。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法治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剖析会等形式,深入推进渎职犯罪以案说法活动。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大讲堂”及“检察长宣讲团”工作,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走基层”菜单式宣讲,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普遍开展警示教育,并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感染力。

    (四)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确保实现不敢腐的目标”要求,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犯罪。针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重点查办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综合分析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社会治理。

    王志新:谢谢计主任的发布。下面请媒体朋友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我们注意到,刚才发言人提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请反渎局王亚芬处长解释一下什么是渎职侵权犯罪?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如何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呢?

王亚芬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

    王亚芬: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37类失渎职犯罪行为,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7类侵权犯罪行为。这类犯罪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保持一定查案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突出办案重点。紧密结合常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查办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司法腐败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渎职侵权犯罪,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专项工作。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思路,以系统办案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省院部署的查办 “新网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已立案2件5人。三是加大举报宣传力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渎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法制讲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反渎工作宣传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营造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良好氛围。四是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和省院下发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断提升反渎办案规范化水平。五是加强渎职侵权犯罪预防。结合查办案件,深入剖析发生案件的原因教训,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根据全市反渎案件的发案情况,选择发案比较集中的领域,以重点案件剖析和行业发案原因分析为重点,撰写行业领域专题预防报告,提供党委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中新社记者现场提问

    中新社:在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江苏省检察机关开展 “预防邮路”的做法,还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肯定。请问预防处黄为民处长,常州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邮路”的工作上有哪些主要做法?

黄为民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黄为民:预防邮路是由全国人大代表、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何建忠倡议,于2014年初在泰兴组建成立“预防邮路”志愿队。后于2015年6月份,江苏省检察院与中国邮政集团江苏分公司在全省推广“预防邮路”工作。常州市检察院与邮政常州分公司结合地区实际,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投递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知识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网络,全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积极践行“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的预防职务犯罪理念。

    目前,常州预防邮路工作主要是“十个一”:一是组建有240名投递员参加的预防邮路志愿者队伍。二是设计和发布常州市“预防邮路”标识。三是组织一次预防邮路志愿者的培训。四是举行《包公》特种邮票首发暨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五是组织印发一次预防夹报。首期10000份预防邮路夹报于2015年10月26日随《常州晚报》发送给机关、院校、国企等邮路。六是在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举办 “预防邮路”之吴志勇廉政文化专题邮展。七是设计发行1000枚“预防邮路”廉政文化专题邮展纪念封。八是举行一次专题投送活动。九是组织开展一次预防邮路志愿者活动。十是集中进行一次宣传。先后在《检察日报》《常州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推进预防邮路工作,创新举措,注重实效,努力打造常州特色的预防邮路工作的品牌。    

中吴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吴网: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常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绩,请反贪局副局长朱秋卫给我们介绍一下,反贪部门在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亮点举措?

朱秋卫  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朱秋卫:我们始终将队伍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一是重视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检院“八项禁令”等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今年,我们还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和自身廉政建设。警示和教育干警不碰“红钱”,不越“底线”,不触“高压线”。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三是注重业务能力建设。每年我们都会制定岗位练兵计划,根据反腐败斗争新的形势和任务,通过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精品案件评选、重点课题研讨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能。

    近年来,我们在反贪队伍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常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荣立集体二等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王亚明同志被评为全省“十佳反贪局局长”,此外还有多名反贪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十佳侦查员”。

    王志新:各位媒体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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