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首页 | 发布实录
正文  
常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实录
发布日期:2017-05-08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17年5月8日下午2:00

发布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新闻发布厅(惠风厅)

发布主题:《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发布人员:吴小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文秋 市水利局局长

          袁茂新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尧平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  龙 市环保局(太湖办)副局长

主 持 人:陈结平 中共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发布会主席台 

发布会现场

陈结平  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陈结平】: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

常州地处长江中下游,南濒太湖,北倚长江。我市河湖纵横、河库众多。保护好、利用好这些江河湖库资源,事关常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去年11月28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安排部署。今年3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江苏实际,作出进一步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文件精神,今年4月27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常州实际,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记者朋友们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小华同志,市水利局局长秦文秋同志,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茂新同志,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何尧平同志,市环境保护局(太湖办)副局长张龙同志。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常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结平。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小华同志解读《实施意见》;二是请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首先请吴小华秘书长介绍《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吴小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小华】: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河湖治理,健全河湖管理长效机制,遵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委、市政府于4月27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市打造升级版的河长制工作。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媒体朋友们通报介绍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展的相关情况。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

我市河湖众多、水系发达,水域面积525平方公里,占市国土面积的12%。保护好、利用好这些江河湖库资源,事关常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在河湖水系保护利用方面出了不少情况和问题,一些地区入河入湖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为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2013年3月2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41号),列入省骨干河道名录的50条河道率先落实河长,明确河长67名,其中由各级行政首长担任河长的约占50%。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市及辖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均设在水利部门,并落实了河湖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村级以上河道全部实行社会化管护,严格绩效考核,每年投入管护经费超过4500万元。与此同时,切实加强湖泊、水库、塘坝水域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有力促进了河湖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大制度创新。这些年,尽管我市在探索实践河长制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河长制总体上还处于初创阶段。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市正在同心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聚力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新常州,种好常州幸福树,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总的看,近年来常州的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水平逐步提高,水环境也有所改善,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部署实施了“263”专项行动。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同样需要创新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河湖保护、治理和管护水平。

今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于4月27日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创新特色

我市的《实施意见》,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统筹推进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永续利用,为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因河施策、系统治理,依法管理、长效管护,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原则,明确要求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20年全市现代化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湖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湖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国考断面水质优于III类水比例62.5%,水十条省控以上考核断面达标率10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和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河湖资源利用做到科学有序,河湖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湖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总体看,本次《实施意见》在2013年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更加注重操作性、可行性,体现为4个方面。

(一)组织架构升级。首先是体系架构上,以前是三级河长,本次全市将落实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其次是组织规格上,以往只局限在某条河长、某个段面设立河长,本次增设了总河、副总河长。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水利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辖市(区)、乡镇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三是职责范围上,部门有显著增加,职能切实扩大。市级成立由总河长为组长、副总河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环保局(太湖办)、规划局、城管局,常州海事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第四是管理内容上,更加突出重点和工作延续,按照中央、省文件要求,河道等级划分和确保河长与“水十条”国考“断面长”相匹配原则,确定4条流域性河道、7条区域性、5条重要跨县、3条重要县域骨干河道、3个省管湖泊、2座大型水库和20条市管河道,上述河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鉴于太湖治理任务依然较重,太滆运河、漕桥河和武进港等3条主要入太湖河流市级“河长”保持不变。其他区域性、重要跨县、重要县域骨干河道、中型和国管水库以及钱资荡,由所在辖市(区)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段河长。第五是机构设置上,更注重常态,本次市级河长制办公室仍设在市水利局,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市级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专职副主任,同时新增市建设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太湖办)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并强调市建设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太湖办)等单位安排1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与日常工作,其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一市五区参照市级“河长制”组织构架,设立本级河长制办公室。

(二)覆盖范围升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由单一的骨干河道升级为各类河道、湖泊、水库。覆盖村级以上河道,共2729条(段)、5367.8公里,其中《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重要县域以上河道50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4个,省管湖泊3个;在册水库89座,其中大中型水库5座。

(三)工作任务升级。2006年,起源于太湖地区的河长制以水质达标为主要目标,2013年实施的河道管理河长制则是以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三个安全为基本立足点。本次河长制则进一步强调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并举,突出系统治理、水岸同治、长效管理及功能提升,统筹河湖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等内容。一是任务上细分为八项。对照中央、省文件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详细明确了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资源保护、推动河湖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河湖生态修复、推进河湖长效管护、强化河湖执法监督、提升河湖综合功能等八项任务。二是治理上落实“一河一策”。对照上述任务,一河一策”,针对不同河湖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编制河长工作手册,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三是管理上强调“一事一办”。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制度,各级河长对巡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第三方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断提高河长制工作效能。

(四)工作机制升级。确立了五项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在河长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河湖管理保护任务,由牵头部门主动推进,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发力。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职能部门工作。二是健全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湖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及河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要将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河湖空间、取排水、水质、水生态、污染源等监督性监测,修订河长制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建立由各级总河长牵头、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第三方监测评估的绩效考核体系,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四是构建奖惩挂钩机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奖惩机制上,实行财政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并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引入市场运作机制。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河湖管理保护模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环境治理、监测、维修养护、河道保洁、河道整治等市场主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

最后特别强调是,实行河长制是体制机制的创新,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并不是代替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还是要按照法定的职责来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同时很好地落实河长和河长办公室的有关任务。

三、下一阶段推进措施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河长制办公室将会同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农委、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近期将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构建工作体系。建立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对全市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并确保时间节点:5月底前四级河长全面落实,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面建立,6月底前配套制度全部完善到位,上半年全市基本建立河长制,统筹进度安排。

第二,完善制度建设。河长制任务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必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为保证河长制有效运行,我们正在对河长制原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尽快研究制定、修改完善市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督导检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配套制度,强化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

第三,抓好基础工作。编制《河长制工作手册》,确保各级河长能及时认河、巡河、治河、护河,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等行为。探索智能化管理模式,加强市级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在河长制覆盖的河道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等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加强新闻宣传,深入解读《实施意见》,宣传河长制重大意义,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第四,推进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市级每年对各辖市区河长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通报市委组织部,向社会公布,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河长治河,还要主动接受民众监督;治河是否有成效,公众说了算。我们将公布市级河长办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标准化河长公示牌,聘请监督员对河湖管理效果进行评价,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但使命光荣,我市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保障。

谢谢大家!

【陈结平】:谢谢吴秘书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说明自己所供职的媒体。

扬子晚报记者

【扬子晚报记者】:请问市环保局张龙局长,常州市正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水十条”,下一步如何结合河长制,进一步推动“水十条”的贯彻落实?

张 龙 市环保局(太湖办)副局长

【张龙】:各位记者朋友,我向大家介绍一下2016年度我市贯彻性落实“水十条”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坚持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市长点评制度,将“水十条”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由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到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年初排定重点工程,实施项目化精细管理,每季度由市长对治水项目推进和水环境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点评,年度实行考核问责制。二是强化督查推进。全市33个“水十条”考核断面的“断面长”均由市、区两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市环保局每月通报断面水质情况,市委书记费高云、市长丁纯等市领导均按要求定期对挂钩河道进行现场督查,并多次对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针对国考断面达标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推进措施,由市领导带队赴现场调研,查找污染源,分析不达标原因,并对水质较差的辖市、区和乡镇进行约谈,为断面达标做好充分保障。三是突出规划引领。为查清污染源,我市梳理全市治水阶段性治理目标,编制涉及小流域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内容的多个专项规划,针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断面编制达标方案20多个,对各类污染源作出系统全面分析,保证了治水工作全面、系统、科学、有序展开。四是深化流域治理。去年,我们出台了全市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了“水十条”年度计划;取缔了“十小”企业37家,全面划定畜禽禁养区,完成禁养区内1401家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取缔工作,完成了201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年底前基本完成6个加油站25个双层罐改造、以及1个加油站4个油罐的防渗池改造任务。

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我市25个需2016年达标的“水十条”考核断面全部达标,还提前达标5个断面,超额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年度水质目标。

今年,我们将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以“263”专项行动实施为契机,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作为有力抓手,更大力度实施好“水十条”,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河长制与断面长制有机结合,形成组合拳,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合力推进水质改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制定规划、检查通报、约谈限批等措施,把河长制和断面长制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经济倒逼。去年底,省环保厅、财政厅联合修订了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增设了补偿断面,加大了补偿额度,预计今年补偿额度会比往年增加七成,这是有力的经济倒逼。同时,省里还出台了与区域排污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该项政策将依据某个地方的排污总量向省级财政集中相应的资金,同时,根据该地方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治污工作情况来确定返还比例。今年,我市一方面要积极执行新的区域补偿制度,并完成市级区域补偿方案的编制,推动辖市区在水质改善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将上级的压力传递下去,用经济杠杆大力推进总量减排工作。我们相信通过河长制与经济手段的两手发力,将进一步强化地方责任落实和激发地方治污内在动力,更加有效地推进水质改善。

中国江苏网记者

【中国江苏网记者】:请问市水利局秦文秋局长:按照《实施意见》,在6月底之前常州市要基本建立河长制配套体系,河长办作为统抓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的职能部门,在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秦文秋 市水利局局长

【秦文秋】:早在2013年,我市就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有50条骨干河道,落实河长管理体系,明确河长67名,由行政首长担任达到50%。村级以上河道实行社会化管护,每年投入长效管护经费超4500万元,严格实行绩效考核。此外,我市还切实加强湖泊和水库管理与保护,河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

2016年,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长制,省委、省政府积极部署落实,费书记、丁市长及分管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我市河长制的提档升级。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以及市领导批示要求,4月27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州市《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河长办将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八大任务,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阶段目标。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20年全市现代化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国考断面水质优于III类水比例62.5%,水十条省控以上考核断面达标率10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和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二是强化综合治理。立足不同地域、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推进长效管理。明确河湖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湖管理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河湖空间动态监管,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日常监管巡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四是全面依法治水。推动河湖依法管理,严格河湖水域保护,提高河湖自然岸带、生态岸带保有率,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河湖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永续利用,打造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

五是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调动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依托科技手段创新,加强河湖治理基础研究、重大问题攻关、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监管机制常态化、信息化,实现河湖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常州电视台记者

【常州电视台记者】:请问市城乡建设局袁茂新局长,实行河长制对我市黑臭水体整治有哪些促进和提升?

袁茂新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袁茂新】:一、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黑臭水体整治是提升水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局作为牵头部门,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根据初步摸排结果,目前全市域黑臭河道达300条左右,污水未纳入监管体系的企业达7000余家,1735个规划发展村庄现状污水设施覆盖率仅22%,乡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历史欠账多,任务艰巨,需要引起高度关注。根据调查结果,我局牵头编制了全市治理黑臭水体行动计划,完成了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已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区两条黑臭河道整治,十字河通过超磁分离技术生态补水,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双桥浜水质提升项目年内完成。各辖市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厂建设项目均有序推进。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需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市城乡黑臭水体,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河长制建立了完善的组织体系和联动机制,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负责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交办事项: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因河制宜,一河一策,沿河截污;环保部门负责控污,对排污单位实施整治接管;水利部门实施清淤活水、疏浚沟通以及河道长效管护。通过将任务层层分解,强化落实,形成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治黑臭水体的良好局面,必将成为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有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实施。为加快推进整治工作,消除黑臭水体,下一步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业务指导。组织业内专家对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技术培训,提供业务指导,科学合理推动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和村庄污水治理工作;二是推进整治实施。坚持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立足不同地域、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因河制宜、“一河一策”,针对性解决黑臭问题;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和污水厂项目建设、老小区改造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三是配合推行河长制。配合水利部门实施黑臭河道清水补给、源头活水、清淤疏浚等工作,并根据河长制要求,配合牵头部门健全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依法管理、长效管护。

相信河长制全面推行、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局面下,我们一定能打赢黑臭水体整治这场持久战、攻坚战。

中吴网记者

【中吴网记者】:请问市农委何尧平主任,全面建立河长与263行动均对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出严格的进度要求,请问,农委如何积极稳妥组织指导实施?

何尧平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何尧平】:推行“河长制”,是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凝聚力量,实现精准治水的重要工作机制。农业生产需要良好的水环境,良好农业能够改善水环境,但一些农业生产产生的面源污染,也是导致河流水质下降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我委立足部门职责,围绕政府工作目标,以263专项整治行动为主抓手,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学农药肥料减量使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生态林抚育、湿地保护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等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稳步推进。通过建设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工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畜禽粪便处理中心、有机肥生产和创建畜禽健康养殖场等,进行了综合整治。同时,自2016年以来,辖市(区)政府相继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开展关闭工作,截止4月底全市已完成2351家养殖场关闭,其中禁养区关闭1615家。

二是种植业清洁生产扎实展开。印发《常州市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通过农业结构调整、休耕轮作、测土配方施肥、种植绿肥和推广有机肥应用,实现了化肥施用减量化。2016年粮油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完成商品有机肥推广1.41万吨,因地制宜种植绿肥面积达1.2万亩。通过提高病虫害测报准确率、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新型机械和防治模式、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性引诱剂)等措施,实现了农药使用零增长。

三是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围绕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出台政府意见、利用规划、兑现奖励政策和扶持项目推进等,全市秸秆的机械化还田面积,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能源化利用量均有大幅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2016年度,全市秸秆总产量97.17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四是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6年,我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将生态文明(林业)建设列入创森重点工程,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摘取国家森林城市桂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完成成片造林2.41万亩;森林抚育7.3万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8.1万亩;创成省级绿化示范村32个,森林生态示范村12个,林木覆盖率市级监测结果达25.88%。建设国家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2处,市级森林公园10处;金坛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获批建设试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2处、省级湿地公园1处、市级湿地公园9处、湿地公园2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5.6%。

五是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推进有序。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实施了10.6万亩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通过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减轻污染排放。六是编制出台《常州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日前已通过专家论证。

下阶段,我委将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发力。一是全力推进畜禽养殖场整治。关一批、治一批,做好资源化利用文章,推进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大力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构建物质循环路径,培育主体小循环、片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典型,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与生态效益。三是综合施策,提升我市“一控、二减、三基本”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陈结平】: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