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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试行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告知制度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项目规定》、《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城乡建设局在今年6月1日探索试行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告知制度,即在全市范围内,对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项目取消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事项,不再核发直接发包备案书,不再收取建设工程直接发包交易费。

    截至6月21日,常州市区已有46个直接发包项目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理了告知手续。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直接发包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城乡建设局创新管理方式,对2个即将进行合同备案的直接发包项目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良好,未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监管抽查主要是对照项目发包方案和直接发包告知书,调阅相关资料,核查直接发包条件、项目批文、规划审批手续、承包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发包方案划分、合同示范文本、履约担保等内容。

    为提高管理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市城乡建设局每月都将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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