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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收费公示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2018-01-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答: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学历教育的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必须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采用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以及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应长期、固定设置在学校醒目位置,方便学生和家长阅览。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应随着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变动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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