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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钢出席常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从6月25日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推进会获悉,常州市今年试点,2015年全面开展,2016年总体完成。市委副书记戴源、副市长张耀钢出席会议并讲话。
  戴源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要把握好保持稳定、依法规范,确地为主、确股为辅,因地制宜、民主协商,严格政策、保护农民利益等原则,采取前期准备、入户调查、测量制图、公式审核、登记颁证、建档入库“六步走”操作流程,重点开展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资料清理,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符合总体要求。同时,要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登记工作与现有政策的对接等方式加强成果运用。
  据了解,2010年金坛市薛埠镇茅庵村作为省级试点,在我市率先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3年来,随着试点区域逐步扩面,各地积极稳步推进,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204个村(组)完成确权登记前期基础工作,涉及农户99320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8.2%。
  根据部署,今年金坛市将全面启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溧阳、武进、新北各选择一个镇整体推进或每镇选一村试点。
  据了解,此次主要针对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不包括自然存在的鱼塘、河塘等单项发包土地,也不包括林地。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同样不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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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土地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也是农村集体经营制度的根本。我市经过农村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形成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绝大多数地方签订承包合同并发放权属证书。但受当时客观条件影响,二轮承包也存在着确权不到位的问题。
  因此,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土地“二调”成果为依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有利于切实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确实权、颁铁证,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成为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和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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