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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率先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近日,常州市于全省率先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领域的事前绩效管理办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标志着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实现闭环式管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项目实施的科学性。

(一)明职责。《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管理合力。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落实其行业统筹调控职能,项目实施单位配合;投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论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财政部门负责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算审核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二)全覆盖。明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为拟实施且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要求落实,申请2022年度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均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论证。

(三)优流程。提出了事前绩效评估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审批、预算评审等工作相结合的精简高效原则,并明确了确定评估对象、制定评估方案、实施绩效评估、评估结果论证等基本流程和主要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四)易操作。要求对评估对象的立项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经济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评估,并细化了20条具体评估要点,匹配对应结果意见,评估(论证)工作更为简洁明确。加快分类建立模板,精准指导项目单位填报绩效信息和实施绩效评估。

(五)强应用。明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论证意见将为政府投资计划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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