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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常州市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

发布日期:2019-04-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2019〕1号)文件精神,4月10日-12日,常州市教育督导委、市语委组织专家组赴各辖市区开展了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

为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前期市语委办专门组织召开了督导专家组成员专题培训会,对整个督导程序、指标体系、考核要点、评分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业务培训。专家组分别由来自高校语言文字专家、市督导委专职督学、各辖市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测试员以及市语委、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共18人组成。

督导工作分成3组,对六个辖市区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此次督导主要围绕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展开。重点核查各辖市区的组织领导和规章制度,工作机构和经费保障,语言文字宣传普及和文化传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应用情况等。

在督导过程中,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各辖市区政府对本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汇报,严格对照国家语委、教育部有关督导评分细则,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察看现场、个别访谈、电话暗访等形式全面展开。各督导组在各辖市区分别抽查了1个党政机关、2所学校、2个新闻单位、1个公共服务单位、1个城市街区、1个乡镇、村委和社区。本次专项督导现场查看重点为:学校教师上课普通话讲解水平、课堂板书、作业批改书写规范情况,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语言表达水平;电台、电视台主持人、记者普通话水平、节目(栏目)字幕规范,报纸、政府网站语言文字规范情况;城市主要道路路名牌、交通指示牌、旅游景点指示牌、广告牌、店招牌等用字规范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督导,全面调研、摸排了常州市各辖市区语言文字工作的真实情况,从而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治理体制,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常州“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文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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